遭八年半冤狱 高云霞又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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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非法对法轮功学员高云霞开庭宣判有期徒刑五年。高云霞当庭表示不服,并依法上诉。

高云霞今年五十五岁,原是重庆市长寿区粮食国库化验室、粮油监督检测站、粮食局中心化验室的负责人,粮油检验技师。一九九八年一月修炼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后,获得身心健康,皮肤由黄变白了,顽固的咽炎、严重的贫血、偏头痛,特别是常年头昏,在不同的时间里都消失了。担任负责人期间,坚持原则,拒绝“收礼”,又与人为善,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赞赏,连续两年被评为长寿区粮食系统的先进个人(女性仅她一人)。

可是,她却因为按“真、善、忍”标准修炼做好人,遭到不断的非法关押,曾经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八年半,在重庆女子监狱被迫害的心慌、气短、健忘、视力下降、思维散乱。丈夫承受不了株连迫害的压力离婚了。二零一五年六月,高云霞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对法轮功迫害的首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上午,高云霞再次被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王国江等恶警强行闯入家中抓捕的。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高云霞被渝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下旬,看守所所长王锡忠带主管警察到关押高云霞的监舍,说从监控中看到有人在监舍炼法轮功,问是谁,如果不说,就全监舍的连坐处罚。由于这个监舍里关有好几位法轮功学员,高云霞就主动站出来,说自己在炼。所长王锡忠当即就说,要关小号(单独关押在狭小、潮湿、阴冷的小矮屋)。高云霞说,你们这样做,就不怕出人命吗?所长王锡忠就叫人用三厘米(左右)宽的专用警带,把高云霞的上半身连同双手的大臂到肘关节处,扎扎实实的捆绑起来,别说吃饭、如厕、睡觉,就连呼吸都相当困难,时间长达一周左右。王锡忠为了不让里面人员同情高云霞,还每天给她更换一个监舍(他们的叫法是“游监”)折磨迫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下午,高云霞被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非法庭审,那时她已被超期关押近一年半。高云霞利用庭审讲述了法轮大法如何教人向善、提高道德、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实真相。

重庆律师出庭为高云霞作了无罪辩护。辩护律师从渝北区公安国保大队抓捕高云霞,到非法抄家的所谓证据等各个方面的环节程序,都一一进行了辩护和质询,公诉人均无言以对。唐律师还向法庭递交了近期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几个案例。

高云霞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渝北区(一碗水)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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